第15集:邹力明从模仿到实施陷入犯罪深渊
邹力明从小父母离异,跟着父亲。父亲以踩三轮为生,父亲的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也不管邹力明。邹力明经常转学,认识的同学也就更多了,都是跟一些不想去读书的人混在一起整天在街上游荡。没钱的时候,他们就去敲诈别的小孩子,邹力明因为没有见过就跟着去了。第二天,家长就带着被敲诈的小孩子认人,因为昨天敲诈的时候邹力明穿着校服,就来到他们学校认人。邹力明被校长教训了一顿,经过校方决定,邹力明被记过处分。校方还打电话给邹力明的父亲,邹力明回到家看见父亲做在沙发等自己,父亲二话不说将邹力明打了一顿。但是过了几天,因为之前敲诈过一次,邹力明心里痒痒没有去上课,而是和自己的同伙们敲诈了一位中年妇女。从中年妇女身上敲诈了一张银行卡,同伙叫邹力明去银行取钱,没想到中年妇女报了案,公安在银行查到了邹力明取钱的录像。 因为在公安有案底,公安一下就找到了邹力明的学校了解情况,当天晚上学校打电话到邹力明家里。电话是邹力明的后妈接的,后妈将这件事告诉邹力明父亲并大发脾气。从这时候开始,邹力明的心理又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。他从模仿到了主动去寻求刺激。面对他这种已经有所扭曲的心理,父亲的打骂和学校的处分已显得苍白无力。邹力明此后就没有读书了,没有读书后邹力明就跟着自己大哥徐永混社会。邹力明觉得徐永十分讲哥们义气,经常帮自己出头。一天徐永告诉邹力明,要到温州去但是身上没有钱要去抢一点,当天晚上两人就抢了几万。第二天两人被抓住,徐永被判刑5年,邹力明判案一年缓刑一年。 前半年,邹力明很老实,可到了后六个月,邹力明又在社会上荡来荡去,父亲十分生气但是管教的方法就只有打骂。这种教育方式助长了邹力明的逆反心理。在不良青年所谓的哥们义气的影响下,邹力明没有从错误中吸取教训,而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邹力明经常在舞厅里、洗头店里自然而然认识了很多女孩子,看到别人搂搂抱抱、亲热十分好奇冲动。总是想要出去一个,之后一帮人就想到去学校门口骗女孩子。其中有一个是同案犯的女朋友小丽,同案犯说自己不喜欢小丽,他们要玩就玩。于是邹力明等人将小丽带到地下室强奸。事发之后,害怕小丽报警就威胁小丽不能报警,小丽只能忍气吞声跟着邹力明等人一起玩。后来有个同案犯向学生敲诈,被警察抓住,结果同案犯将他们轮奸少女的事情说了出来。邹力明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